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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经济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18-04-26 来源: 来源:市经济局

  按照双辽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巡查组的安排,现将我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整改情况做如下公示:

  一、整改任务

  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问题,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没有及时通知相关工业企业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对企业应急响应情况没有进行检查,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急预案未予以备案

  二、整改目标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机制,应急预案启动时相关工业企业立即执行应急响应措施。

  三、整改措施

  成立了由各乡镇街、市经济开发区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下发的各项文件基础上,我局印发了《双辽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双经字[2017]40号),明确了各乡镇街、市经济开发区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从而夯实了重污染天气下企业限产停产应急管控责任体系。同时帮助各重点监控企业编制了应急预案。从2018年1月25日起,我局组织工作组利用3天时间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对接,宣传讲解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建立了有效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按照市环保局监测站提供的监控企业名单,我们对12户工业企业逐户进行了排查走访,明确了行业管理责任,建立了网格化的应急机制,为在重污染天气下实施有效管控提供了保障。通过整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形成了机制完善、责任明确、响应有力的应急体系。

  四、整改成效

  通过采取合理有序的整改措施,最终完善了监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应急预案启动时相关工业企业均能够立即执行应急响应措施。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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