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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中文版客户端   2017-11-30   来源: 安监局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省属企业:

  919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实施意见》学习宣传的责任感

  《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快提升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专题会学习内容,制定宣传贯彻计划,通过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广泛宣讲,增进全社会共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省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相适应,为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的长期目标奠定稳固可靠基础。

  二、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凝聚《实施意见》精神实质的社会共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作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要求的重要前提,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要组织安全生产理论实践丰富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努力使《实施意见》精神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筑牢《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既是宣传对象,又是落实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要全员参加、全员参与。同时,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学习贯彻、狠抓落实的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实施意见》具体任务的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有效合力。《实施意见》一并印发了87项重点任务分工,时间内容十分明确,省直相关部门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不等不靠,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开拓创新、协调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主力军作用,抓住主攻方向,勇挑重担、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推动各项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着重从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明确本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具体实施政策措施,既要与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密衔接,着眼大局通盘考虑,又要对准重点、焦点,体现地区特色,创造性地制定制度化措施,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明确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分工和牵头责任单位,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辽源市作为国家总局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联系点,10底前完成地区方案制定,其它地区12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以工作的创新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作为各地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每项改革任务实施“挂图督办”,逐一销号、逐项评估。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二是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检验下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制度措施,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实施月调度、季通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省安委会办公室全程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查,请于1015日前各单位将负责工作的具体领导及联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铁军 043185090862(传真)

            闫恒硕 043185090860(传真)

 

  附件:《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929   

 

(责任编辑:冯娜)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