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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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中文版客户端   2015-04-22     作者:

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结构优化和政策;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核准和呈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五)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按权限审核报批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参与指导全市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六)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 

  (七)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我市的收储、使用和管理;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负责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控。负责指导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建立完善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承办经济活动中的价格鉴证工作。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及收费年度审验工作。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动社会事业建设。按权限审批、呈报社会事业重大项目。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起草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对外开发相平衡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负责项目的收集、储备、谋划、包装、开发、调度、检查和实施管理,适时发布项目信息和进行项目库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接待信访;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农村经济发展科 

  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和编制全市农业、水利、林业、牧业、农机、气象、水产、乡企、农垦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发展;负责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及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审核和备案工作;衔接上报农业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和商品粮生产基地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生产要素市场、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贸易市场的规划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搜集整理发布信息,搞好全市农村经济运行的预警预测。 

  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农业发展计划项目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农业领域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筛选、审查、申报农业类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平台建设计划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编制全市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农村科技培训规划工作;负责农村科技体系建设、科技扶贫等涉农科技工作的管理。 

  (三)知识产权科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负责制定本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兴办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训;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纠纷调解工作;协助知识产权当事人相关案件的申请。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 

  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权限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制定下达全市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安排中央、省及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和招投标工作。 

  (五)社会发展科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及投向;安排社会事业基建投资计划及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报批工作;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六)小城镇发展与改革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国家、省、市级百强镇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农村经济体制的配套改革,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衔接工作。 

  (七)以工代赈科 

  研究提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扶贫开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对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及户、村的动态跟踪及调查、分类、归档、立卷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审核、上报、核准或备案以及对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根据扶贫工作的实际,适时调整扶贫规划和工作重点。 

  (八)价格管理科 

  负责由省管理(省政府定价、省政府制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的初审、报批、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市政府定价、市政府制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定价,确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工业品、农产品生产企业正确把握国家、省价格政策,提供价格政策和信息服务;负责国家、省价格部门制定下达的有关工业品、农产品价格政策,调研、信息反馈等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政策及规定;负责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意见,监督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情况,制止、纠正挪用和不合理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现象和问题;负责与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个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测工作,为价格宏观调控提供依据;负责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发布工作,为政府定价、企业定价提供价格信息服务。 

  (九)能源开发办公室 

  统筹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能源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和分析全市能源发展建设状况,提出节能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燃料乙醇行业的管理;协调组织能源行业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审核、申报和审批能源节能减排工作。 

  (十)科技综合计划科 

  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写发布市级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全年度业务工作总结及业务工作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并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工业高新技术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工业类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负责工业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与负责联系全市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负责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论证(市级)鉴定验收;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及申报工作;负责农业各级各类高新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各类农业发展计划项目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农业领域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筛选、审查、申报农业类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平台建设计划的科技计划项目。 

  (十一)科技管理科 

  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科技成果登记、评价、组织鉴定及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各类优秀科技成果的奖励申报和评审工作;负责省级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对外科技成果转让、推介、协作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承办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涉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服务业科(工业交通科) 

  综合分析全省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度、监测、分析,并对全市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市内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组织拟定双辽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通讯发展战略、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和建议;编制相关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和分析全市交通、通讯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呈报、核准或备案交通、通讯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承担机场规划及衔接平衡工作。 

  (十三)财贸金融科(政研体改科 

  研究提出全市财贸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商贸等部门的发展情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做好重要商品的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组织实施植物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衔接平衡商品市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审批呈报、核准或备案商品市场建设项目粮食基础设施和商贸基础设施、全市物流行业项目。 

  负责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论证投资、住房、土地、收入分配、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应配套措施,并参与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科技和其他社会事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论证有关生产要素市场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改革方案,并参与推进工作。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各科室及有关方面拟定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全局系统理论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责任编辑:王金英) [纠错]